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材料改造”一词是指对仪器的材料部件进行修改或改变。它可以被描述为任何影响乐器基本本质的修改。因此,变更可以改变和损害原始文书的法律身份,使其在法律效力上使用与以前不同的语言。
例如,重大变更会使文书无效,并改变文书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它不适用于在文书发生重大变更后成为其缔约方的任何人。
什么构成实质性变更?
对票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均不能证明为实质性变更。这并不一定会使文书无效或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流通票据法》对重大变化的定义是沉默的。在这方面,印度法院遵循了英国普通法,该法认为,任何改变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票据性质或到期金额的行为都构成重大变更。
因此,重大修改修改或试图修改票据的性质,并影响或试图影响票据所包含的合同。它的发生可能是由于修改、改变或擦除已经写在乐器上的内容,也可能是由于新的插入。
法律变更的含义
合同变更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变更合同条款的行为。以下是改变的要素:
- 提供
- 验收
- 考虑
- 合法性
当变更后的文件不包括当事人的义务,而是依赖他们履行合同时,变更并不总是能够解除当事人的基本责任。
合同变更的结果是新合同成立,双方必须遵守新合同的规定。当协议变更时,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
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改变。假设双方决定改变或修改协议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改变必须通过明确的协议或必要的推断来完成——这将使接受次沉默的理论无效。
这个理论是在……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萨蒂亚·帕尔·阿南德诉中央邦和口服补液盐。你方只能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合同的更新、解除和变更。
一份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可以改变,但不是单方面的,只有在合同或任何立法中有要求,或通过沉默达成的隐性协议。
在Suresh Kumar Wadhwa诉中央邦(State of Madhya Pradesh)一案中,他们表示,合同一方无权改变单方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他们也无权增加任何额外的条款和条件,除非双方同意改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根据之前的协议,合同变更时,双方的责任被取消,新的修改后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重大改建个案
以下是一些实质性变化的例子。
- 修改文书日期
- 应付金额的变更
- 付款条件的更改
- 支付位置的更改
- 利率变动或当事人有变动(如有)
- 仪器材料部件的撕裂
- 一般情况下接受账单时,需要输入付款地点。
- 文书中增加了一个新的当事方。
- 在空白背书汇票上加字,使其成为特别背书。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的例子?
以下是句子中实质性改变的例子:
1.根据租约,借款人不需要向任何承租人支付任何大笔款项——除了公共区域的维护和其他定期对账费用——而且任何承租人都无权要求出借人对其租约所涵盖的空间进行任何重大改建或升级。
2.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批准,承租人不得进行任何基本改建或重大改建,且不得无故拒绝履行该等合同。
3.如果贷款人已提供现金担保,则贷款人应释放该等现金,以资助该等重大变更,如果借款人已提供非现金担保。
在贷款人满足上述要求时,该保证金应予以释放并返还,但贷款人用于资助该等重大变更的保证金除外。
4.除定期更换或处置设备以及贷款协议中明确授权的其他情况外,未经抵押方批准,不得对修改的设备和设备进行破坏或拆除,也不得对其进行重大更改。
物质改变的影响
重大修改的主要影响是使文书失效。例如,法院可向任何在重大更改发生时是该文书当事人而未给予同意的人解除该文书。
票据的先付当事人未经同意变更后,对重大变更不知情或者不知情的,即使对到期持票人也不承担责任。
它没有区分这种变化对文书的任何一方是有利还是有害。此外,无论是持票人亲自变造票据,还是外国人在持票人持有票据时变造票据,都没有区别,因为由代理人保管的当事人有义务保持票据的原始状态。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一份重大变更的文件并非完全无效,也就是说,该文件并非对所有当事人都不可执行。
它仅对那些不同意或不完成变更的人无效,他们可以对那些同意或影响变更的人强制执行。这种文书对因修改而成为文书参与人的个人也可强制执行。然而,这条规则也有例外。
票据承兑人或者背书人无论票据过去有任何变更,均有承兑或者背书的义务。
《票据法》第89条另一方面,在汇票、本票或支票上作重大更改的一方,只要更改没有出现在有关票据的表面上,并且付款是出于善意而没有疏忽,则对其支付予以保护。
如该等人士在没有提供合理根据相信其无权获得该等付款的情况下支付该文书的管有人,该等人士便会被解除合约。此外,在上述情况下,付款人有权将已付款项借记你付款人的户口。
未经当事人同意变更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变更合同的,合同视为无效。印度《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未经双方许可而修改合同的后果,尽管法律权威在印度得到认可。
如果合同文件或条款发生非法变更,该协议无效。《印度合同法》对非法修改合同文件没有规定。
印度法院在这方面遵循英国的规范。蓝色铅笔理论是一种法律原则,允许法院宣布合同的某些部分有缺陷或不可执行,同时保留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约束力。
根据“蓝铅笔原则”,不具有约束力或无效的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使合同的其余部分具有可执行性。它也被称为可分割性学说。
有时会有合同修改,合同的某些要素发生了变化,这是被禁止的,也是非法的。然而,在蓝铅笔理论的帮助下,这种修改可以被裁定为不可执行,因为它是无效的,不具有约束力。
总之
当同意参与协议的双方都同意时,协议就创建了。当一项交易具有法律效力时,它就成为了合同。一份协议变成了一份有四个标准的合同。
双方必须满足一些合同条款和条件。当事人完成具体行为,即视为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义务的终止。他们可以用多种方式取消合同,其中之一就是修改合同。
合同变更是指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双方必须同意修改协议的条款。在合同或者契约履行前,约定发生重大变更,并经双方同意的。未经任何一方许可的变更,视为无效。
蓝铅笔原则声明那些不具有约束力或不改变合同的词语或条款,并宣布合同的其余部分可执行。当合并后的公司希望改变他们的公司时,他们还必须修改合同的条款、条款和条件。